2022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来源:光明区政府在线 2022-11-07 16:48:40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11月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特聘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11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保守国家秘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上午12: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11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内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仅需电子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6)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认证);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8)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cb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报名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如GMXCB20221101+综合文字岗+张三)。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5826,联系人:麦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由我部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工作经验、文字水平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考察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察,审核未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形式、时间和地点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考核考察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由我部结合实际情况划定。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递补

进入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复审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选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考试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体检后的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在任一环节或入职后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线下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11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职位表.xls

附件2.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11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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