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珠海金湾区招聘合同制职员37人公告(第三批)
2022年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关于印发<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金人社〔2022〕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37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具体见附件1。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各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7:00
2. 报名网站
http://183.57.22.41:8879
3. 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注意:本次报名信息只能提交一次,点击“提交”按钮后考生报考信息即被锁定,视为完成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将无法再修改)
4. 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出具)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合同制职员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并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6)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具体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二)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网站统一公布。
2. 资格审核
面试前,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时间、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面试对象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5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 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 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 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有关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珠海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96。如在系统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请直接咨询联系技术支撑QQ:947925714。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