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中山市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7人公告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2022-11-14 17:37:22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公告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时间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月度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17:30(以收到应聘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后,符合考察条件的,即分批次组织考察。我校将在每次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XXXX年X月)》,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附件2、3,须附电子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大学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提供)、科研材料的扫描版,整合为一个文档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zsdxzzrs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一个岗位;用第二代

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

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

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4)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用“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的综合方式。具体考察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

考察通过者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889761

联系人:欧阳老师、陈老师

电子邮箱:zsdxzzrsb@126.com

投诉电话:0760-88323225

中共中山市委党校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2022年11月).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简历.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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