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22-11-16 17:25:34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主要从事警务辅助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学历要求

性别

备注

01

警务辅助类

1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士

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化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性别要求:男性;

(四)身体要求: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能及时、高效完成警务辅助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在其他单位担任辅警职务,经考察,原单位反映表现较差,认为不适宜再从事辅警工作,或因违反原单位内部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退伍军人;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大学本科,以及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法院政治部(督察室)507室。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dls.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qyls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填写,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现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须持有现任职单位出具的准予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2.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考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外来人员进入法院办公大楼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聘用程序

(一)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1.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执行。

3.测试要求:参加测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开始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体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考察考生对招聘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3)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按总成绩择优聘用,总成绩由体能测试(占20%)和面试成绩(占80%)构成。

即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0.2+面试成绩*0.8;

考试成绩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1:1比例确定,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体检达标人员由我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者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dls.gov.cn/]、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qyls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将由我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由我院与被聘用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我县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进行,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

1.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考前24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内无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国内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参加考试。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能提供24小时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我院警务辅助人员出现职位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择优递补。

咨询电话:0763-8716229,联系人:邓亮飞、黄楠。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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