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需公开招聘1名后勤服务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岗位不占编制,主要辅助财务管理等工作。
招聘职位、条件及数量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学历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后勤人员 |
1 |
ZFB 001 |
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财务管理(B120204) |
30周岁(含)以下 |
具有初级会计职称及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数字财政”系统者优先 |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需求的基本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五)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有关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要求,与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费保障标准,统一由财政部门供给保障,食宿、交通自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1号353室。
3.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惠城区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份,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版)3张,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报名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联系电话:0752-2386353。
五、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实操、笔试和面试。
实操: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专业知识,重点考察政府会计制度知识。
笔试:采取命题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含写作)考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本次招聘考试不对报名人数作硬性规定。面试对象以实操30%成绩加笔试30%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5确定(含并列成绩),不足1:5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实操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不进行替补。
(三)公示与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惠城区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所学专业应当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应聘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在考试前及时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实操、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