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韶关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及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受韶关市人才服务局的委托,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为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招募1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职责
(一)招募岗位
韶关市人才服务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招募人数及期限
招募1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
(四)薪酬待遇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在服务期间,薪酬待遇参照韶关市同条件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二、招募对象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人员(需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4日至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填写《韶关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区人社局邮箱wjqrsj@163.com。
(三)报名材料
1.《韶关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户口簿;
6.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四、资格审核
由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武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gwjq.gov.cn/)进行公布。
凡网上提交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招募形式及办法
(一)量化测评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名(量化测评标准见附件2)。将困难高校毕业生、户籍情况、学历层次、在校期间获得荣誉、中共党员等五项作为测评标准,由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分数相同的,按照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以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二)面试
面试对象比例为1:5(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量化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因评分相同造成并列的,均确认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综合成绩50%。
面试试题由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进行命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考生的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确定拟招募的人选,按要求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区人社局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名单将在武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gwj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韶关市人才服务局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招募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募。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招募工作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0751-8620690
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