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11-25 10:01:4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埔区南岗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须有较强的文笔功底,能够胜任文件处理、公文写作等业务,有政府系统公务写作经验优先录取;

7.中共正式党员;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党建专职组织员职务。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11月29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其他时间不受理,周六日不受理)。

3.报名所需资料:

(1)《南岗街道招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1);

(2) 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附报名表上);(3)《流行病调查表》(见公告附件2);

(4)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和身份证(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7)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四楼党建办公室;

5.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现场报名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考试通过将以短信通知,请留意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公示后符合聘用的人员,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表》。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24021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

1.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表.docx

2.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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