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惠”聚优才——惠州市惠城区招聘硕博士研究生25人公告

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2-11-25 13:59:15

“惠”聚优才——惠州市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一流中心区,进一步充实优化我区干部队伍,按照《惠城区“人才双千计划”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博士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共25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体见附件1)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城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党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参加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严格按报名、资格初审、网络视频遴选、资格复审、现场面试和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入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9日-12月13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hcrs)进入“惠州市惠城区2022年硕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人员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材料:

(1)惠州市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素质评价表(附件4)。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附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核成绩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入围拟招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1日以前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资格证书材料。

(5)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6)近期蓝底一寸电子照片1张。

(7)招聘职位所需其他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网络视频遴选人员名单,必要时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补充材料。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用人单位协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视频遴选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网络视频遴选。由各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络视频遴选,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业务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经用人单位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按1:6比例确定入围现场面试人选。不足1:6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现场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对入围现场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现场面试考核资格。

(五)现场面试和笔试。

1.现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在现场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现场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不累计计算,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入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服务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硕博士研究生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省、市及我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的;

2.2023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递补。有以下几种情形,造成缺额的,可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1.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

2.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

3.考生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拟招聘人员放弃录用的。

(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信息咨询、查询

(一)咨询电话: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人才股:0752-2386511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2-7809306

(二)监督电话:

惠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52-2386522

附件1:惠州市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职位表.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惠州市惠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4:个人素质评价.doc

附件5:报考指南.docx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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