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招聘党建联络员4人通告
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通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及常态化实施“大储备”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马安镇决定开展2022年党建联络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联络员,职数4名。
二、薪酬待遇
参照马安镇人民政府相同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6.性别不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可于2022年12月5日至6日(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到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501室)报名,联系方式:0752-3617398。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惠城区马安镇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发放准考证。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50%。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1:1确定。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按程序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cq.gov.cn/hzhcmazzf/gkmlpt/mindex/)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聘用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顺畅。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惠州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