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5人公告

来源:南溪区人民政府 2022-12-01 10:31:43

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附件!

为贯彻落实2022年市委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考核招聘青年教师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下半年部属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共5名,5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南溪区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2022年毕业但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其中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终止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827866685@QQ.COM),电话确认:0831-3307698,联系人:赵老师。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17:00。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南溪区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打包发指定邮箱(827866685@qq.com),打包资料命名方式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

1.《报考信息表》(电子版,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其中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

4.部属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扫描件。

四、专业技能考核及成绩公布

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具体视疫情防控和工作需要而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考核具体要求、时间由区教育体育局提前通知。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每个岗位考生人数多于20人,先笔试取前20名进入专业技能面试考核。笔试内容为对应高中(中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news/index.jhtml)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先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待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后统一组织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学校根据空缺名额,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学校根据空缺名额,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news/index.jhtml)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831-3307698(区教育体育局),0831-3185385(区人社局)。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招聘学校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0831-3307698(区教育体育局),0831-3185385(区人社局)。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南溪区门户网(http://www.zgnx.gov.cn/news/index.jhtml)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南溪区门户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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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市南溪区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表

2.宜宾市南溪区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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