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1人公告
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2022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责任使命,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面向社会招录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基层消防队(站)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全市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1人,具体招录计划如下:
广元市昭化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人(驾驶员2人、战斗员6人)。
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驾驶员4人、战斗员11人)。
旺苍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驾驶员3人、战斗员12人)。
青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1人(驾驶员5人、战斗员6人)。
剑阁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驾驶员6人、战斗员9人)。
苍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15人(驾驶员3人、战斗员12人)。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员2人(驾驶员1人、战斗员1人)。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18至28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附件3)执行。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驾驶员岗位需持B1以上驾照(含B1)。
(六)全程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且通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和政治审核人员直接予以录用。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5)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
专业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且被辞退人员不予招录。
三、职责任务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
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消防车驾驶岗位工作或器材装备维护等
相关工作。
四、工作制度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一)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并免费提供食宿、服装。
(二)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根据岗位情况为3000-4400元/月(具体待遇咨询所报考消防救援大队)。
(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应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
2.报名地点: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地址见附件1)。
(二)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分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
1.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驾驶员岗位人员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
2.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通过心理测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4.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实施。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经综合评定合格后,按招录计划排名录用。
(三)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查)、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交至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六、劳动合同订立及岗前培训
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后,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应聘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对招录人员分配工作单位,如选择服从调剂,可在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原则上就近分配到其生活所在地的县(区)工作。具体岗位任务由所分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八、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