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选调20人公告
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在全县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
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计划选调一般工作人员20人,其中,男16人、女4人。
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隶属于鸡东县纪委监委,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聘请廉政教育专家、学者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为廉政教育提供综合性服务工作;负责办案、看护、医护等相关人员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案录音录像及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留置对象的住宿、餐饮和医疗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选调范围
鸡东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一般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前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9日(工作日报名)
2、报名地点: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
3、携带材料: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入党志愿书》或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鸡东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或面试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鸡东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通过组织开展考察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低于60分的不列为选调对象)确定选调对象。
(四)拟调人选确定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鸡东县纪委监委针对考察或面试结果确定拟调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在鸡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特殊问题,应主动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咨询电话:0467—5582839
0467—5591008
本公告由鸡东县纪委监委和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