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11人公告
关于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阳区拟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考调信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的“招考录用”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调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11个,考调人数11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三、公开考调的条件
(一)公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全市范围内与职位要求相应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被录用后自愿放弃原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二)公开考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年龄:年龄详见附件1的岗位要求表,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江阳区外参加考调者需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所在地对调出条件的规定;江阳区内参加考调者需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考调者近两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工勤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2)。
4.资格审查: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亲笔签名的《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现工作单位鲜章);
(5)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编码202209001、202209002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和上一级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认证材料;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考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报名和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5.本次考调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考调人数。
6.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于2022年12月29日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招考录用”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取消的岗位。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2.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所有岗位按与考调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考调人数的5倍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2);
所需证件: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
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则上由考生本人领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考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入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均须持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
(三)考生赴考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四)考生参加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时,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调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
1. 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 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3.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求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的;
4. 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七)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后,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限制出行,导致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本次考调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泸州市和江阳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的信息,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监委举报或申诉。
(二)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十、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3123622(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30-3162071(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2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xls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