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六次招聘教职员130人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工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共130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社会人员”即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2.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或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3.教师资格证。报名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和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数学岗位,须具有中学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例如:应聘人员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4.职称证书。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和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职称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有效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证。
6.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
7.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的,视为不符合专业条件。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8.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9.英语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10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含)以上成绩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教师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起至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逐一上传以下应聘材料: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英语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提供。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6)职称证书。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和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职称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拥有职称证书的亦可提供。
(7)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启智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8)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除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应聘人员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如应聘人员确实无法自行保障设备与网络,可申请广州现场录制考点考试。
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考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仅作为优选应聘人员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三)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10分钟)的形式进行,备考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六)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下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按面试、笔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非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非教师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心理品质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起至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逐一上传以下应聘材料: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3)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4)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5)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
(6)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
(7)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系统初审结果。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原则上非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上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非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应聘人员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线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应聘人员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
招聘教职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系统工作,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共130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社会人员”即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2.年龄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或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3.教师资格证。报名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和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数学岗位,须具有中学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例如:应聘人员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4.职称证书。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和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职称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有效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证。
6.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有有效执业医师资格证。
7.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
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的,视为不符合专业条件。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8.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9.英语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100分(含)以上成绩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含)以上成绩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教师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起至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逐一上传以下应聘材料: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英语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提供。
(4)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6)职称证书。报考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高中数学教研员和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学高级职称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者须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拥有职称证书的亦可提供。
(7)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启智学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8)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除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原则上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应聘人员在测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如应聘人员确实无法自行保障设备与网络,可申请广州现场录制考点考试。
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考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满分100分,仅作为优选应聘人员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三)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10分钟)的形式进行,备考时间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六)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下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按面试、笔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具有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非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非教师岗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心理品质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9:00起至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及报名系统要求逐一上传以下应聘材料:
(1)已获得的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3)会计师证。报考财务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4)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者须提供。
(5)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
(6)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材料。
(7)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报名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应聘人员自行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系统初审结果。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原则上非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二)心理品质测试
1.参加测试的人员范围
通过系统初审的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
2.测试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上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3.测试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摄像头)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上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非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与技能。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
暂定2023年1月中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审查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在指定平台或邮箱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1月中旬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时间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的。
2.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应聘人员资格等不符合报名条件、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线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应聘人员具备高于岗位表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2年第六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