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纪委监委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7人公告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2-12-19 11:26:07

信宜市纪委监委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及人数

(一)纪检监察辅助人员5名(男性2名,女性3名)。

(二)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地区户籍;

4.组织纪律性强,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能承受加班值班的压力;

5.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

(二)招聘要求

1.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岗位要求: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主要负责办案场所值班值守相关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必要时需24小时分三班倒值班(含夜班、周末、法定节假日)。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具备较长时间值班值守的身体条件。

2.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要求:从事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党务工作,要求中共正式党员。

3.性别要求:①纪检监察辅助人员招聘男性2名,女性3名;②后勤服务人员性别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9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所招聘人员为编制外人员。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薪酬福利待遇参照信宜市机关单位现有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信宜市纪委干部室(信宜市原国税局11楼),联系电话:0668-883799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双面打印)(可登陆信宜政府网(http://www.xinyi.gov.cn下载,也可报名时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3)荣誉证书(含发表的作品等);(4)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第(2)和(3)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按第(1)项至(4)项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由信宜市纪委监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

1.采取集中统一闭卷方式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3:1。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2个或多个同等分数的人,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到个人。收到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采取百分制,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共10分钟,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评委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评委当场打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排名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七)政审

政审工作由信宜市纪委监委具体负责实施。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政审情况,经信宜市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聘用人选。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政府网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安排从事纪检监察辅助和党务辅助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及格将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后,如违反有关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一)其他

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需凭电子健康码绿码参加报名和考试,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信宜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纪委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8837993。

附件:《信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信宜市纪委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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