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双江自治县科协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来源: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2-20 13:37:34

双江自治县科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经报请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双江自治县科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科技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4.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注: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能指导观众正确操作,并答疑解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

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面谈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3002办公室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0883—7625288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七、招聘程序

(一)招聘由双江自治县科协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评委会由双江自治县科协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情况,评委会确定拟招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待报到时需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

八、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七)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双江自治县科协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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