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市总工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来源:南宁市总工会 2023-01-07 11:00:53

南宁市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南宁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公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南宁市总工会简介

南宁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是全市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其内设12个部(室)、2个驻会产业工会,有5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组织实施职工队伍素质教育工程,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组织部工作人员(行政辅助岗位)1名;

2.宣传教育部工作人员(行政辅助岗位)1名;

3.权益保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行政辅助岗位)1名;

4.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1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戒毒隔离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20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办理。报考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将其发送至报考邮箱nnszghzzb2022@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XXX岗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月7日至2005年1月6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1月6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市总工会统一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6日8:00至2023年1月29日18:00;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审查结果反馈:2023年1月31日前,招聘单位将审查结果反馈至报考人员指定接收信息邮箱。

(三)笔试

1.笔试的内容:组织部工作人员、宣传教育部工作人员和权益保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工会法》《工会章程》以及应用文写作等。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审计、财会等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2月上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南宁市总工会4楼会议室。

4.笔试验证:笔试当天,参加笔试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方能笔试。

(四)面试

1.人选的确定: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列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23年2月下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南宁市总工会。

4.面试验证:面试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前,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条件的有关材料原件进行验证,经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

5.面试方式:深度面谈。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形式为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时间为1个月,跟班学习期间工资3000元/月,发放伙食补助333元/月。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比例由市总党组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总工会组织体检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市总工会工作区域及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对拟聘用人员的异议,市总工会将进行复核。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应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期限

对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总工会编外聘用人员薪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简章由南宁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总工会联系电话:0771-2826691,2820622。

附件1:2023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总工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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