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舟山市委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浙江)
共青团舟山市委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舟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共青团舟山市委员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形式)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团市委工作人员1-2名,主要从事青年志愿服务、青少年权益维护与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共青团、青年和志愿服务工作,刻苦耐劳、思维活跃、乐于奉献。
4.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者优先考虑;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有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至2023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舟山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8楼815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1号楼)。联系电话:0580-2280816、0580-2280815,传真:0580-2280818。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的携带《共青团舟山市委员会编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和一寸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络报名的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gqtzsswyh@163.com。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试用、正式招用等程序。在完成资格初审后,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五、岗位及资薪待遇
招聘录用后,拟录用人员将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团市委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拟录用人员自身条件和特点进行定岗定责。酬薪待遇参照舟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和《团市委编外工作人员酬薪待遇》执行。
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团市委尊重和维护应聘者的隐私权,对应聘者的信息严格保密,如未录用,不再退还。
六、考试及有关事项
(一)考试形式
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
1.笔试。以非开卷、集中考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数,以1:6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不足6人按实有人员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考试前请出示身份证。开考后迟到超过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设置1-3个考题,在规定时间内答题,考官现场进行赋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考试前请出示身份证。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抽,未拿到面试序号者视为放弃面试。
(二)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果报经团市委书记会议研究,以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共青团舟山市委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