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0名博士人才公告
“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2022年“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线上引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此次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4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录http://hrss.hlj.gov.cn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链接:
http://www.hzjxy.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看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5.考生年龄要求:40(含)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报名方式与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8时至2023年2月15日17时,以报名邮箱相关报考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HZYRSHC@163.com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如:202211—教师—本人姓名)。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报名表》);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4.符合年龄放宽政策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本人成绩单的扫描件;
6.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且毕业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学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并经正规机构出具的该翻译文本公证书扫描件,并签订报考信息确认承诺书。
7.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
8.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凡超出规定时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考生。
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三)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六、资格审核与考核
(一)网上资格审核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计划所列条件对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招聘报名表》一份(自行打印,贴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等相关证明,并经正规机构出具的该翻译文本公证书。同时现场提供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低于1:1比例的,将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考核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2.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考核结果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签订引才协议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与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
九、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7月31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未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引才政策,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可计入试用期累加计算。
十、招聘纪律
为保证此次引才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6668916。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引才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核、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辅导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doc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