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7人公告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会议精神和《甘洛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洛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府发[2022]15号),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企工作人员1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甘洛县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省招聘2020-2022年高校未就业毕业生7名,面向全省招聘社会在职及非在职人员10名。报考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6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详见《岗位表》);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 2月6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luo.gov.cn/]及其他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负责,在考生报名期间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笔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报考等相关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时至2月10日17:00时,网络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三)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至报名当日,前后时间要连贯),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岗位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人员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3.资格初审。 2023年2月6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3年2月11日17: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 2023年2月10日17:00时),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也不能重新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报名人数与每个招聘岗位人数达到2:1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 2月20日至 2 月25日上午9:30之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anluo.gov.cn/]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anluo.gov.cn/]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高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有效笔试成绩(不含笔试成绩为0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次最低分数线为全部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2.体检标准。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九)考察。
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招聘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与所报名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本企业的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公务员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2022年8月10号发布的《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7813140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834-7821358
甘洛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