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诸暨市暨南街道新旭村文书(代办员)招聘公告
诸暨市暨南街道新旭村文书(代办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暨南街道新旭村文书(代办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暨南街道新旭村文书(代办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立志农村改革发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会熟练操作使用电脑,能胜任网上审核、银联直付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财务基础。
4.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具有初级会计职称。
5.新旭村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31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新旭村村部大楼,报名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填写好《暨南街道新旭村文书(代办员)报名表》
联系人:王佳琼 13806767749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后通过电话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依分数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由暨南街道新旭村委员会组织实施,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村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7.聘用
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村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照《暨南街道村(社区)文书(代办员)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六个月内出现同类岗位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暨南街道新旭村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