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计划外用工招聘启事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师范学院 2023-01-17 10:14:07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计划外用工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3个岗位,分别为浙江省2011卓越教师培养协同创新中心秘书岗位1名(岗位1)、学科建设管理岗1名(岗位2)、国际化管理岗1名(岗位3)。由学校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相关待遇按院聘人员工资和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4.有较强的交流与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技能要求

岗位1: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师范类专业优先。

岗位2

1.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

2.硕士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有学科建设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3:

1.热爱国际化工作,外语交流表达能力强,善于协调沟通和组织管理;

2.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生),英语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相关国际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录用办法

1.报名者根据岗位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送至招聘邮箱edu2035_zjnu@vip.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2月12日。

2.教育学院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并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请提供简历、身份证、各类证书、最高学历和职称证书等原件(交复印件备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聘用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聘用人员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聘期为1-3年,具体时间以聘用合同为准。

五、其他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咨询。咨询电话:0579-82282549,邮箱:edu2035_zjnu@vip.163.com(刘老师)。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岗位应聘表(2023).doc

浙江省2011卓越教师培养协同创新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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