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吸纳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退役军人保障体系队伍,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二)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办公室行政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及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工作日8:30至17:00)。
2.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1415室办公室,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把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741779951@qq.com。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面试
人员招聘一般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入面试。面试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和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报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需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3.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与聘用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劳务派遣用工标准,约5万元一年(包括单位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2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