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珠海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中心简介
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研判、共享、运用等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及信息采集员报送信息等问题的收集、受理、转办、共享的工作。
在用人机制上,我中心在全国党政机关中率先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不管是事业编、职员编还是合同制员工,都一视同仁、混编混用;管理岗位统一通过竞争上岗,根据能力匹配岗位,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合同制员工也可以领导事业编、职员编员工;中心实行绩效考核、按能分配的薪酬体系,数字城管月度考核指标全部具体量化。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三)具体招聘岗位需求如下:
工作岗位 |
招聘人数 |
工作地点 |
资格条件 |
案件巡查员 |
7 |
香洲区 |
1.年龄在20周岁-45周岁; 2.具有高中、中专学历(含)以上,工民建、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城市规划类等城建类专业者优先; 3.吃苦耐劳,能适应户外工作,能熟练骑行自行车; 4.能适应轮休工作制; 5.工作地点居住人员优先。 |
4 |
斗门区 (白藤、白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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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湾区 (三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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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新区 (金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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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山区 (保税、一体化区域;万山海岛) |
三、工作内容:
案件巡查员:在“网格单元”里,负责全天候不间断地展开地毯式巡查,主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随时上报至“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待有关单位办结案件后,案件巡查员再到现场核查完成情况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一) 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案件巡查员应发工资约为6200元/月,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
(三)其他待遇:带薪年假、配置通讯设备、年度体检、工会慰问、专业培训、优质职业发展平台等。
(四)原则上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以word文档格式投递);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职称和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2.投递要求:
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nfwb@zh-hr.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案件巡查员+张三”,简历投递日期:2023年1月29日—2月12日16:00。
注意: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者、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有专人联系应聘者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
(一)考试模式
案件巡查员:采取路考+结构化面试
为期至少三天的路考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性和适应性,路考测试通过后方能进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二)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七、体检
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接受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23年1月29日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