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瓯海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瓯海区司法局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瓯海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5名: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4名、辅助人员1名,服从分配,派驻到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从事人民调解、记录、行政内勤等辅助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瓯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具有温州市户籍。
3.辅助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9日以后出生);专职调解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具有专职调解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62周岁(1961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兼职调解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可放宽至62周岁(1961年1月29日以后出生)。
4.文化水平及岗位技能要求:
专职调解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曾担任过瓯海区内村(社区)正职干部的可放宽至初中学历],具有调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会基础的文档处理的优先。
兼职调解员员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学类本科学历;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三个条件符合一个即可)。每周需提供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会基础的文档处理的优先。
辅助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5.我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分布在各镇街,工作地点会因实际需要变动,录用后工作安排要服从分配。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五、招聘程序
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后择优进行体检、考察,通过之后录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止。填写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单寸照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12447051@163.com。(联系电话:88534496,联系人:安淇)
2.考试方式与内容: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考试内容涉及司法行政等业务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地址: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4楼。
3.考试后按1:1进入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工作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薪酬及绩效面谈。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
瓯海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备注 |
1 |
专职调解员 |
3 |
1、专职调解员2名在瓯海区城市运行中心工作,需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1名安排在镇街警调室工作,能接受突发事件紧急加班。2、具有调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会基础的文档处理的优先。3、工作地点会因实际需要变动,录用后工作安排要服从分配。 |
2 |
专(兼)职调解员 |
1 |
1、该岗位安排在三溪法庭工作。2、招聘人员为专职调解员或兼职调解员1人,优先录用专职调解员。3、工作地点会因实际需要变动,录用后工作安排要服从分配。4、有调解工作经验,会基础的文档处理的优先。 |
3 |
辅助人员 |
1 |
工作地点会因实际需要变动,录用后工作安排要服从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