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市委党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临湘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临湘市委党校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岗位:理论教员
人数:3名
二、选调范围
临湘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 1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文史哲大类。
5.具有全额事业编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8.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9、选调条件有关说明。
①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工勤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 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月30日在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 2月 8 日至2月10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中共临湘市委党校二楼教研室2,联系电话:0730-3731079。
2.报名材料。填写《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岗位所要求的编制卡,现编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参加公开选调证明。
3.报名要求。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中共临湘市委党校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中共临湘市委党校统一制作。
(四)考试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考试由中共临湘市委党校组织实施,临湘市委组织部、临湘市编办、临湘市人社局参与,考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深度、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仪表等。试讲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毒检项目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中共临湘市委党校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七)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八)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
公开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五、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试讲、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举报电话:0730-3901228
联系人:方光宇
中共临湘市委党校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