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遴选公告
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印发<黑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市组发〔2022〕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注重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4名,其中,市计划生育协会1名,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支队3名。
三、遴选范围
本市所辖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五大连池风景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公开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3.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
4.近两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备《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尚在试用期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干部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
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此次公开遴选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报名邮箱:hhsyixuehui@163.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
(1)《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全省机构编制网络平台人员信息表及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关于年龄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6日(含当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审核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01室(黑河市爱辉区东兴路69号)。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需将报名时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给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视为报名不成功,通过审核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考生可当场确认报名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遴选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人选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领取准考证、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heihe.gov.cn/xxgk/gklb.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492)另行通知。
(四)考察
同一遴选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遴选名额2倍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及考察结果,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调转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七)纪律要求
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为保障参加公开遴选的考生、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开遴选笔试、面试工作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七、监督与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66715
监督电话:0456-8221158
八、本公告由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附件2:《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