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聘用制书记员:3人;
2.聘用制文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3年1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须达到打字技能测试合格标准,聘用制文员须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08:30--2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审核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sqfy2022@163.com,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表》(Excel电子表格,命名示例:聘用制书记员+考生姓名);
(2)相关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扫描合成一份PDF文件(命名示例:聘用制书记员+考生姓名)
①《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
② 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⑥ 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龙沙区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其他要求:
(1)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简历,应从高中起开始填写,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3)若发现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坚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专业技能测试。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均须先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报考书记员岗位须参加微机打字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2.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须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公示。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此次未被聘用的人员,我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成绩,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十、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7:00
咨询电话:0452-2331502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