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市黄河金三角创新生态集聚区建设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3-02-09 10:21:13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城市黄河金三角创新生态集聚区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运城市黄河金三角创新生态集聚区建设中心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管理岗七级及以下工作人员9名(专业技术职称不限)。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市直单位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不含试用期)的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文秘、建筑、规划设计、测绘、经济管理、财务、审计、法律专业或从事过上述相关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市政府主楼712室。

3.报名方法: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

4.提供的材料:(1)本人填写《运城市黄河金三角创新生态集聚区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红底2寸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编制本复印件;(5)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聘岗花名表复印件;(6)单位同意报名推荐信。

5.注意事项:(1)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报名后不能再更改;(2)报名者专业必须符合选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见附件1);(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及实际运用的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者按小数点后顺延分数高低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职位出现空缺时,由公开选调领导组研究进行调剂。

报名和面试时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还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体检与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费自行承担。

成立联合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为拟选调人员。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试用

对拟选调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先到岗试用三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或有关事项由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359-2665221

咨询电话:0359-2660260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附件1:运城市黄河金三角创新生态集聚区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职位表.docx

附件2:运城市黄河金三角创新生态集聚区建设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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