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驾驶员,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无违法和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沟通、服务和团队合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B(含)以上驾照;
7.中共党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5年以上驾龄者优先。
三、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编外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上海市(单位位于徐汇区,不提供住宿)。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指定报名材料接收邮箱hzzhsb@126.com。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附近期1寸照);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驾驶证、学历证书(照片)。
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名注明驻沪办+姓名。请报名者认真查看本人所报选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择优录取。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联系电话:18017310695 董建红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
2023年2月15日
附件: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