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7人公告(派遣岗位第二批)

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系统 2023-02-16 16:31:1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招聘公告(派遣岗位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派遣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遣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是浙江省口腔质控中心、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正畸中心、浙江省口腔种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浙江省口腔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医院,是全国口腔医学教育科技重要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派遣计划(第二批)招聘共4个岗位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等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派遣性质用人,受聘人员与杭州江南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应福利待遇。

用工单位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其中附件中标注为“待遇参编”的岗位待遇参考编内同类人员;附件中标注为“派遣一”的岗位待遇按照医院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3日24时前登录医院招聘系统报名,逾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应聘者登录招聘系统(https://a.zjkq.com.cn/jobs)填写简历、投递志愿,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不应聘相应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确认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个人中心”-“应聘状态”查询初选结果。

3.复选

科室招聘工作小组将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复选评审,择优确定考试对象。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复选结果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者也可自行登录系统“个人中心”查看“应聘状态”。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形式,分科级考核、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科级考核

科级考核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或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面试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与岗位匹配性。结合专业面试、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和体检、考核对象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调剂

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政审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1~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五、咨询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常见问题:https://a.zjkq.com.cn/jobs/apply/problemMore.action

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2月16日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3年招聘公告(派遣岗位第二批)

序号

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分类

岗位类别

人数

年龄上限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

编制类型

1

麻醉科

麻醉医师

D14-23-14

医师

卫生技术岗

4

35周岁

麻醉学

研究生/硕士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完成麻醉专业规培。

不限

派遣(待遇参编)

2

口腔数字化中心

口腔数字化技师

D14-23-15

技师

卫生技术岗

1

30周岁

口腔影像学、口腔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

具有系统口腔专业背景(特别是口腔影像学)的数字化口腔医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并具有工程软件的学习和应用能力,以及编程、人工智能研发方面的能力者优先。

不限

派遣(待遇参编)

3

医学影像科

放射技术员

D14-23-16

技师

卫生技术岗

1

30周岁

口腔影像学、口腔相关专业

本科学士

中级以上职称,有CT或MRI上岗证,有CT增强和磁共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CT增强和磁共振技术工作。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条件。

不限

派遣一

4

病理科

病理技术员

D14-23-17

技师

卫生技术岗

1

30周岁

病理技术

本科学士

须有病理技术上岗证(病理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不限

派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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