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54人公告
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录人员54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40名(含10名车辆驾驶员),消防文员岗位1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
正式入职后,主要进行消防业务训练、开展灭火救援,协助做好战勤保障物资出入库分拣、转运等工作,做好装备物资分类仓储及管理,开展日常办公协作、社会救助、车辆驾驶、消防宣传、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消防文员
正式入职后,协助开展日常办公、档案管理、辅助监督执法、财务、后勤、消防宣传和工会群团活动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救援事业做贡献。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限男性,甘孜州户籍,具有高中(含同等)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5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中“消防车驾驶员”职位的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
具有车船驾驶、车辆装备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须持有国家认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0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AOPA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无线通信工程师、移动通信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体育类、通讯类等消防队伍急需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持有A1驾驶证及潜水员从业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地要求限制。
消防文员岗位限甘孜州户籍,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20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毕业的大学应届生可先行报考)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详见附件1)。
具有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应会计职称、律师资格或执业证书、《编辑记者从业资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媒体运营师资格证》等和文员岗位相关专业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地要求限制。
(三)身高标准:男性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人员身体条件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规定。裸露部分不得有纹身(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应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录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报名网址: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网上报名”专栏。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2日17: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方法:
(1)填写《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规范、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2)上传资料。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在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1寸蓝底电子彩照(JPG格式、16-32KB)。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岗位、对象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参加上述两项测试需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和网络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具体事宜见后续公告。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见后续公告。
(四)考试
1.总体原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消防文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与电脑操作、面试。报考人员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本次考试,各报考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即可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因无人报考或未缴费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除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考计划调整及退费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及甘孜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能测试。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男性报考人员)要依次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4个体能考试项目(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任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应聘消防文员人员(女性报考人员)要依次完成8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3个体能考试项目,任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政府专职队员笔试考察《基础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基础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常用法律法规基础常识、时事政治、消防基础知识等。消防文员笔试考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基础常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检测。
消防文员还需要进行电脑操作考核,主要针对文员报考对象Office办公软件进行实机操作。
笔试与电脑操作考务工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结束后,除弃考、考场违纪、考试零分人员外,均可参加面试。
5.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由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6.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范围、条件进行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需本人签字确认);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大学应届生身份报考人员,需要在今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④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
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提供);
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1张(JPG格式、16KB-32KB)。
⑧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提供)。
7.成绩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考试总成绩按120分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消防文员招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10%。消防文员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实机操作成绩×10%+面试成绩×50%。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不合格即淘汰)。消防文员体能考试成绩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即淘汰)。考试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中“消防车驾驶员”职位单独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消防文员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政治考察人选。体检由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工作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招录政治考察表》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察,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及岗前培训
1.录用规则
(1)全程参加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招录,且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治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用。
(2)放宽报名条件的特殊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有A1驾驶证应聘人员在其他考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基础上直接录取。
2.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并经公示等招录工作结束后,由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录用。消防文员不设置岗前集中培训,设立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结合消防文员试用期综合表现和履职情况,书面出具是否录用的报告,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2)新录用人员培训期间(试用期),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以大学应届生身份报考人员,需要在今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未取得的不再录用,解除劳动合同。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考核符合相关上岗条件的,可不设试用期。
六、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下辖的专职消防站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以及国家规定防疫相关要求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休假,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视情进行调休、补休。消防文员不提供住宿,休息、休假时间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在试用期和考核合格后的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附件4)。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考,体能测试、笔试与电脑操作、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时间的,将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甘孜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2861119。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电话:0836-2816319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36-2835281。
附件1.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4.《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