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非全日制聘用员工招聘公告
四川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非全日制聘用员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岗位详情
1.招聘对象:面向社会招聘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
2.招聘对象年龄条件: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3.招聘岗位及薪酬: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非全日制工作岗位,A校区学生公寓保洁员1人,待遇按照后勤管理处非全日制招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岗位职责:学生公寓日常清洁卫生及临时安排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招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条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毕业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6)携带部分流行性疾病或病史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2日12:00
2.报名地点:
B区综合行政楼1016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62856700 18508367337
3.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四川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外聘员工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张。
4.资格审查
四川民族学院根据招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由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截止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因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再递补。
四、办理手续
后勤管理处面试结束后,通知审定面试合格人员上岗时间,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填写《四川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外聘员工入职登记表》附件2,按用人部门要求的体检项目自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我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防控管理要求
(一)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顺利开展,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做好相应安排。
(二)为做好外来人员的入校报备工作,到校参加考核的报考人员,入校时请如实填写《四川民族学院来校人员登记表》附件3。
四川民族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