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消防驾驶员公告
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消防驾驶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消防驾驶员(兼消防战斗员)派遣至长兴县洪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录消防驾驶员1名(兼消防战斗员)
二、工作要求
工作地点:长兴县洪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
工作模式: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每月休息8天和公休假(婚假、产假等)。
三、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管理和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限男性。
4.年龄:35周岁以内,具有B2以上驾照和2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5.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公职或被开除辞退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
(二)报名方法。1.现场报名。携相关证件材料到长兴县洪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报名,联系方式:18267219879(袁队长)。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B2驾驶证、毕业(学位)证书、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役证等其他相关证书。以上资料由报名人员自行电子扫描后上传并发送邮件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务必以“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如:“消防驾驶员+张三”。
报名邮箱:506611314@qq.com
联系电话:18267219879,袁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附件1《洪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B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5.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技术专长资格或相关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
8.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现场考核(体能测评、面试)。
(五)考核
1.应聘考核分体能测评和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体能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2.考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情况,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按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后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现实表现。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试用期期满后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
一、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总数与现洪桥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驾驶员相同,按照《劳动法》规定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2.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生活用品及同类服装等。
3.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健康体格检查。
二、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