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喀什泽普县招聘辅警300人简章

来源:泽普公安 2023-02-22 14:17:03

2023年新疆喀什泽普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确保泽普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

一、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共管理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纪律观念。

2、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代以内亲属无精神病史。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需学信网可查询),少数民族考生需取得MHK4级乙等及以上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

5、男性,民族不限,年龄20至28周岁(出生日期为1995年2月1日至2003年1月31日),身高170CM以上,不得超过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

6、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原泽普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解聘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须完整无误填写《附件1:泽普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完成后请勿再次进行线下重复报名)。

3、线下报名地点:泽普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泽普镇幸福南路012号院)。

4、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线下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附件1:《泽普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泽普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复转军人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6张。线上资格审查人员需将以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等压缩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发送到指定微信群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政治审查

政审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告中所附政审表正反两面打印,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其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公安机关所在管理辖区内办理政审手续,重点审查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违法违纪情况、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表现,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试内容为15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综合成绩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吃苦奉献精神、适应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按照指定项目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七)公示

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泽普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审批备案与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宜。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3 年。

(九)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应聘者需要及时掌握本人档案所在准确地址,便于后续办理调取档案手续。

三、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

1、按照要求,培训实习期为三个月,期间实发工资:2100元/月(另缴纳五险);实习期满实发工资:4300元/月(工资总额5816.4元,含五险);每月伙食补助300元、装备被装补助约300元,以上经费由泽普县县级财政保障,试用期满(一年)后,工资标准按照辅警工资层级化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后提升。

2、提供住宿周转房,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配发执勤服装。

3、配偶志愿到泽普县工作的,可根据结婚证提供夫妻周转房,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优先推荐,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鼓励自主创业。

线上报名电话:0998-8258616

咨询微信群:17309989839

附件1:泽普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附件2:泽普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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