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招聘6人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招聘6名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工作岗位:多元解纷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书记员
岗位职责: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多元解纷辅助性司法类工作、书记员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全日制学历者优先;
4.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1983年2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6.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熟练使用office;
7.工作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具有一定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填写后的《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发送到997028718@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聘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3年3月10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法院工作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聘用制多元解纷专职工作人员和聘任制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工资纳入师市内财政预算,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此次聘用不解决户口,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政治部郝嫒琳,0996-6021570,1829979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