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湛江廉江市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700人公告

来源:廉江市教育局 2023-02-24 11:32:15

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本次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700名,分设2个专场,其中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教师400名,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师30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等详见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2)。岭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岗位出现缺额,将在3月18日岭南师范学院举办的“广东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师范类粤西地区专场)”中组织招聘,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与岭南师范学院招聘专场的一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条件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廉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不限)。

5.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2022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报考材料不实或不齐全的人员。

5.考生之前已入围本市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体检对象的人员。

6.公费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现身份为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公示、通知

按照招聘教师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招聘公告、公示、通知等事项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和廉江市教育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jyj/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五、报名办法

(一)岭南师范学院专场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第五教学楼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二)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2:00,15:00—17:00。

2.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填写报名表(附件4)和准考证(附件5)。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招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均用A4纸双面打印。报考人员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亲笔如实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准考证号不用填),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背景为白色或蓝色)大1寸证件相片。

2.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报名表1份。

(2)准考证1份。

(3)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期间学习成绩表、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获得院校级及以上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

(4)2021届、2022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读期间学习成绩表,以及获得院校级及以上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

(5)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招聘岗位对所学专业有专项要求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自行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招聘专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如所学专业为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六、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参加面谈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语言表达、专业水平等情况。经面谈及资格审核,综合考量,择优遴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具体地点等有关事项于报名结束次日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公布。请报考生密切留意。

七、领取准考证

面试对象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10—7:50到达规定的地点按预分组报到,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按时报到及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时间、地点

1.岭南师范学院专场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上午9:30开始)。

(2)面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具体地点见网上通知。

2.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30开始)。

(2)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见网上通知。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最后2分钟提醒考生注意),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外语岗位的用相应外语)。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名次

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九、公布面试成绩、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当天,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根据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十、签订协议

拟入围体检对象须于面试结束次日上午9:00—12:00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附件6),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拟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因考生放弃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人选。递补体检对象须于面试结束次日下午3:00—5:00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此后如招聘岗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人选。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及廉江市教育局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教育局版块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及岗位聘用手续。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市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考生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报名及面试(核验身份和上课时须摘除口罩)。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均不递补人选。

(五)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廉江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岭南师范学院专场).xlsx

附件2: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广西师范大学专场).xlsx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5: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准考证.doc

附件6:2023年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就业服务协议书.doc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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