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科研助理招聘2人公告

来源: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2023-02-24 17:28:33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2月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成中医校〔2020〕41号),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因工作需要,现将通过劳务派遣招聘科研助理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名额及职责描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职责描述

学历需求

科研助理1

1

从事学院教学科研研究生科相关工作

硕士研究生

科研助理2

1

从事藏医实验室建设和藏医教学管理相关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科研助理1面向全国招聘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名;科研助理2面向全国招聘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1名。条件需完全符合本公告和《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2月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学院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2月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的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的毕业证上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有医药专业背景者,熟练办公软件操作,有科研助理经验者优先。

(5)报考科研助理2岗位需具备藏文读说听写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mzyycdutcm@cdutcm.edu.cn。报名邮件需以“民族医药学院+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 《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2月科研助理报考信息表》电子版1份。如实、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在表中粘贴近期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2. 有效的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电子扫描件件1份。

3.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和证书。

注:除《报考信息表》外,其它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资料不真实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或网络面试考试和心理测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 面试主要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满分100分。

2. 面试时间。学院根据简历择优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应聘报名表原件、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面试考场候考。对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现场确认。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其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项目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聘用。通过本次招聘进校的工作人员,均按照编制外专项管理经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招聘工作纳入我院纪委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若有相关问题反应,请通过信函、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向民族医药学院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实名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七、特别提示

1.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民族医药学院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8-89138921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28-61801059联系人:泽翁老师

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2月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2月科研助理报考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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