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招聘成熟人才公告

来源:眉山市中医医院 2023-02-27 17:13:31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招聘成熟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熟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临床医生、医技、药剂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临床护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有单独要求年龄限制的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具体条件要求为准。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具体条件。

(二)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地点

眉山市中医医院总院(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眉山市东坡区精神病医院(思蒙镇中车眉山车辆厂生活区)、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龚村),具体工作地点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准备资料:《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报名总院临床护士需提供高中毕业证)、规培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审核。临床护士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10日。

2、网上报名:如无法现场报名,请复制点击下方链接https://www.wjx.cn/vm/OZChYAb.aspx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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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院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及协议签订

1、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实施考核。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拟招总名额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调节使用。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待遇

(一)根据工作岗位核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月度奖金、年终奖。

(二)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全过程由医院纪检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22696

八、本公告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眉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226035 吴老师、何老师

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眉山市中医医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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