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青川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人公告
青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及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20—35周岁(截至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3.书记员要求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速录、档案整理、装订能力;
4.其他要求: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等。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青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青川县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特长者携带专业技术证书。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笔试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题以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含客观题及主观题。笔试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速录测试
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速录测试提供拼音、五笔输入法。考生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计算机速录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青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院党组已定制度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五险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39-7205967
附件:聘用书记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