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乡村振兴信息员2名,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城区。
(二)专业不限,汉语文学专业、法律专业或有党政机关相关材料写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二)大专(含)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年龄35(含)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含)岁以下。
(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不接受报名。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为3000元/月(含社保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正式聘用待遇为3800元/月(含社保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16日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将《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免冠照片),连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兴宾区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xb4232916@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姓名)。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方式: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经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电话:0772-6680530,电子邮箱:xb4232916@163.com,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一楼F115办公室。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3.10.doc
来宾市兴宾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