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10 16:47:37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路政、运政、交通设施养护管理等领域日常事务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促进中心事业健康发展,优化专业技术队伍人员结构,根据单位现有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道路桥梁专业技术管理岗位2名(专技中级),主要负责道路桥梁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条件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学、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三年以上道路桥梁设施设计、施工、养护等管理工作经验;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

(二)桥隧机电工程师岗位1名(专技中级),负责桥隧机电外场设施管理,数字孪生智慧交通信息化建设等。

条件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电气类、机械类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五年以上市政桥隧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信息化工作经验的优先;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

(三)数据分析和综合应用岗位1名(专技高级),负责多源数据分析、多学科交叉融合挖掘数据应用价值。

条件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十年以上信息模型化或工程管理信息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有相关大数据治理工作经验或科研经验的优先。需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与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采取邮寄方式报名,请认真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报名信息表》(下称《信息表》)(见附件),并将《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以纸质形式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人事科,陆老师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17点。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专业考核环节,将通过电话方式提前通知专业考核时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专业考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逐一面谈,进行专业考核。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管理相关问题等进行提问。应聘人员作自我介绍和技术答辩,每人15分钟。面谈结束后,面谈人员对应聘人员逐一进行专业考核评分,最后应聘人员成绩取总分平均分。

(四)体检。体检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按照1∶1比例,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136-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其他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53015623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

监督电话:23115161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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