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越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招聘1名辅助类人员公告
越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公开招聘1名辅助类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勤勉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应急管理事业,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用岗位职责与义务。具有应急管理、安全工程等专业或从事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考并招用: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2楼宣教中心。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20-83882606
报名资料:
(1)请考生自行下载《越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越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大一寸近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查,复印件上交)。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本次报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单位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按照越秀区统一设立的辅助类人员5.5万元/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882606,联系人:谭小姐
受理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越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越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公开招聘1名辅助类人员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