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才网 2023-03-16 11:53:39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面试,择优录用。退役军人不限户籍和学历要求。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要求

(一) 招聘名额、条件

岗位 人数 专业 年龄 户籍 工作经历及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含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7名

不限 男性:21-45周岁。

女性:21-40周岁。 男性:潭东镇户籍以外人员(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女性:不限户籍。 1.男性:27周岁以下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27-40周岁以下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45周岁以下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2.女性:30周岁以下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基层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3.退役军人学历不限。 1、同等条件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公安院校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

2、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电工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或有相关从业经历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视情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注: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含当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可采取现场、电话、信函、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报名资料。报名时间:即日起--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孜塘1号(潭东镇人民政府院内),邮编:341401。市内乘115、138路公交可直达。

联系电话:0797-6580336、18666161166(谢)、15970827217(刁)

邮箱:117442534@qq.com

报名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纸质版1份;

4.银行征信证明;

5.个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在校或单位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视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由潭东镇组织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问题,予以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聘用后,表现优秀或专业适用的,可调整至镇机关部门岗位。

(七)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燃油补贴组成,参照潭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聘用后提供食宿,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上级人事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潭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登记表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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