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选聘名校(园)长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关于选聘名校(园)长的公告
为加强南浔区校(园)长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校(园)长队伍,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南浔区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选聘名校(园)长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中小学(正副)校长2名、幼儿园(正副)园长1名。
二、选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坚定,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远大的教育理想、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组织领导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相关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选聘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周岁(196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3周岁(1970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及以上正校(园)长任职经历,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在当地(地市)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省特级校长、设区市级名校(园)长或省级名校(园)长培养对象等荣誉者优先。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选聘程序
本次校(园)长选聘计划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选聘人员。
(一)网络报名。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及相关证书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nxjyjrsk@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
2.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3月16日;
5.其他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
6.2000字的个人事迹简述(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资料交教育局验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教育局成立选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判,组织考核、体检和考察,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net/)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人才引进协议。
五、相关待遇
选聘的校(园)长与我区学校(幼儿园)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给予相应年薪待遇,具体薪资经面谈协商后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南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2-3023575
(二)监督电话
南浔区教育局监察室 0572-3023385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