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凉山会理市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来源:会理县人民政府 2023-03-17 09:26:48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理市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共6个岗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28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3月31日17:00,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审查没通过的应仔细阅读相应说明。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对报名时的技术问题请咨询考生之家网站所留电话号码或qq号。

3.资格初审。会理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3月28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4月1日17:00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会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人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核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3月31日17: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和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任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8日至4月2日17: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或削减的,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统一于2023年4月3日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已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核,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

(一)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医学综合知识》原始成绩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笔试地点:会理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医学综合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原始成绩,排名)、资格复审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以下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因本人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名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分别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会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会理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

由会理市人社局和会理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需选岗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需缴纳指标占用费3万元;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需缴纳指标占用费8万元。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由招聘单位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书》。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8年内不得在市内调(流)动(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书》的人员需缴纳指标占用费8万元。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566885(会理市卫生健康局)

0834-5673837(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5628511(中共会理市纪委监委)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1.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会理市2023年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理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6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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