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昆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40人公告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20 11:06:41

  昆明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440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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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昆明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 202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 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仅面向招聘单位县 (市)区所属地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招聘。

 

  (三)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仅面向服务期满且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 目人员招聘。

 

  (四)定向招聘退役士兵。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为 35 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 1987 年 3 月 28 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 称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82 年 3 月 28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 级职称的可放宽到 50 周岁(1972 年 3 月 28 日及以后出生);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 202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级单位)》(附 件 1)和《昆明市 202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表(县区单位)》(附件 2)(两个附件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 表》);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 结论的人员;

 

  (2)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2023 年 3 月 28 日前)属在职在编 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录 (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

 

  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 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及《报考指南》 (附件 3),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 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 18:00;

 

  3.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24:00;

 

  4. 准考证打印:2023年5月1日9:00至5月7日10:30;

 

  5. 笔试时间:2023 年 5 月 7 日(星期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 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报名。

 

  报考人员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9:00 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通过相关链接进行 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 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 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免笔试岗位无需缴费,审 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审核采用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 24 小时未审核的或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 题(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 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限制有疑问的,或所 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 类同的,可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确认报名资格,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 年 3 月 28 日 9:00 至 4 月 1 日 18:00 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 年 4 月 1 日 18:00 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 2023 年 4 月 3 日 24:00 前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考 试”专栏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发改委、云 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笔试 考试费用为 50 元/科/人,两科共 100 元。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 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缴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最低生活 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实行先 缴费后退费。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五)招聘岗位计划裁减或取消

 

  开展笔试的岗位(在《岗位信息表》中“开考比例”显示“3”; “是否免费”显示“否”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 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名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方能开考; 免笔试的岗位(在《岗位信息表》中“面试比例”显示“3”;“是 否免费”显示“是”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 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 1:3 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 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 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 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裁减或取消公告于 4 月 11 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 其他岗位,村(社区)干部仅可改报服务地所属县(市)区辖区 内其他岗位。此类人员可以在 2023 年 4 月 19 日 9:00 至 18: 00,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选择改报其他 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参加调剂的考生,报名费将在清账完 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 2023 年 5 月 1 日 9:00 至 5 月 7 日 10:30 期间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登录报名系统登陆打印 准考证。

 

  (八)报名要求

 

  1.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 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 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 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 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 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 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 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以资格 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 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 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 间为准。

 

  4.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 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

 

  所有笔试岗位均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 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 考试科目

 

  本次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 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为准。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 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 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 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 类)、中小学教师类(D 类,又划分小 学教师、中学教师)和医疗卫生类(E 类,又划分中医临床、西 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报考人员依 据各招聘单位报考岗位标定的笔试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 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满分为 150 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 150 分,总分 300 分。

 

  3. 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考试注意事项

 

  (1)昆明市 2023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 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 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满分 100 分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 两位小数,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5 个工作 日。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 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 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 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 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根据笔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面试实施部门确定资 格复审及面试时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 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 1:3 方能开考。高层次 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 资格复审方式 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实施。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2023 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材料;

 

  (5)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三)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开考比例规则进行人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 常进行面试。若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 得低于 75 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 按 1:1 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70 分。招聘单 位有高于以上分数线要求的,可由单位自行设置分数线。《岗位 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 面试时间、地点:

 

  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并以适当 方式通知安排。

 

  3. 面试方式:

 

  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开展面试前,在 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综合成绩(总分 200 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并四舍 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直接面试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同时 在招聘单位、县(市)区有关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是否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由招聘 单位自行确定,详见《岗位计划表》中“备注”一栏。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 察体检人员数 1:1 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 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 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 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 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 和考察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 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 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 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优先招聘。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 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 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 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特别是对 新招聘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 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 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 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 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 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 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 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 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 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 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 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要求,新招聘 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 期 ); 定 向 招 聘 的 村 ( 社 ) 区 干 部 , 5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其 他 招 考 ( 聘 ) 或工作调动;有其他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 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不予聘用。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 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 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 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 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 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 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 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 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 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 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 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 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 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 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 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 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 聘单位的主管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 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 生士兵退役 1 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根据《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 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面试费用由各主 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核定的费用确定。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 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 释。《岗位信息表》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面 向村干部招聘的岗位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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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昆明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级单位)

附件2:昆明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区单位)

附件3:报考指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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