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玉溪市峨山县第一中学选调县外高中学科教师4人公告
玉溪市峨山县第一中学2023年选调县外高中学科教师公告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县外高中学段学科教师4名,岗位分别为语文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原则。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峨山县外2020年9月至今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在职在编高中学段教师。
(二)选调条件。近三年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三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1988年3月21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8:00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峨山县教育体育局413办公室(峨山县双江街道临江路27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分证书类、复印件类两类,证书类须提供原件审查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类须由提供部门签署核查意见、核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如下:
1.《玉溪市峨山县选调县外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持有多个学历的均须提供);
4.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聘任书(复印件);
6.近三年聘用合同(复印件);
7.近三年(2020-2022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
8.近三年(2020年以来)获街道乡镇级及以上的教育类的荣誉和专业学科类(指所学或所教)业务赛获奖证书。
9.廉政意见(按考核成绩确定为考察人选后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向当地纪委或主管部门党工委请求出具。
10.失信鉴定(按考核成绩确定为考察人选后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向当地法院请求出具,或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
(三)考核(100分)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教龄(5分)
教龄满1年计1分,5分封顶。教龄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为当年8月31日。
2.履职考核结果(45分)
取申请人近3个学年(不含本学年)的履职考核结果实施计分,优秀1年计15分、合格1年计10分,可累计计分,45分封顶。
3.荣誉(50分)
(1)获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类表彰表扬(25分)。省部级每次25分,州(市)级每次20分,县区级每次15分,乡镇(街道)或校级每次10分,可累计计分,25份封顶。教育类表彰表扬荣誉界定为:特级教师、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获各级专业学科(指所学或所教)教学竞赛获奖(25分)。省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计25分、20分、15分;州(市)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县区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计15分、12分、10分;街道乡镇(校)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计12分、9分、6分,可累计计分,20分封顶。
(四)考察和体检
1. 等额确定拟考察对象。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考察对象(学科岗位教师)4名;拟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及纸质一式二份)和《干部零星调动审批表》(电子及纸质一式五份)交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2.考察。对等额确定的考察对象实施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实施。
3.体检。由考察对象在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调动和聘用
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问题的由县人社部门发函办理调动,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进入考察环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干部零星调动审批表》等考察相关材料而被取消资格的由本人承担后果。
(三)如有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不能再递补)。
(四)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人员应当由本人向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五)报名选调教师报名前须先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意见,进入调动环节,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调动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辞职或解聘的人员,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本人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可随时取消其考核、调动和聘用资格。
(二)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选调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职务职称、工资待遇等变化情况。
(三)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7-4017880; 监督电话:0877-4011038。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峨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峨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