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选调研训教师3人公告
关于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选调研训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研岗位职能作用发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现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调研训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研训教师3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辽阳市范围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及教研员。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研训工作,有较强的教研、培训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教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0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
5.须有6年及以上从教经历,且有高三教学工作经历。
6.已聘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8.满足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9.其他不宜选调情形的人员不得选调。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现场报名地点:辽阳市教育局教师与人事管理科(辽阳市文圣区河东新城路9号市政府北塔楼23楼2319房间)。
报名时请本人携带入职手续(分配介绍信)、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各种获奖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高三任教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考核
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现场说课、教育理论答辩、信息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核,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取消资格。
七、咨询电话
辽阳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3667715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联系电话:3666555
附件1:2023年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选调研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辽阳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