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财务人员、聘用制司机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及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以优先考虑;)
4、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3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职责:在法官指导下负责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庭审记录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聘用制财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男女不限,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3月30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财务工作,有财务工作经验或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协助财务室做好日常相关财务工作。
(三)聘用制司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6、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3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7、具有驾驶证A1证;
8、须具备3年以上相关的驾驶经验,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岗位职责:负责司法警务保障用车及其他公务用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30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8:00前,把身份证、户口薄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市中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书面资格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774-2813739。
四、考试及面试
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司机薪资标准约为295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聘用制财务人员薪资标准约为275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2023年3月21日